¶基础
¶数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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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引用多个数组元素,请使用冒号运算符,这使您可以指定一个格式为 start:end 的范围。例如,列出 A 前三行及第二列中的元素:
A(1:3,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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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独的冒号(没有起始值或结束值)指定该维中的所有元素。例如,选择 A 第三行中的所有列:
A(3,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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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冒号运算符还允许您使用较通用的格式 start:step:end 创建等间距向量值,如果省略中间的步骤(如 start:end 中),MATLAB 会使用默认步长值 1
B = 0:10:100 B = 1×11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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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转置矩阵,请使用单引号 ('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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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c清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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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分号结束语句会将值存储下matlab的工作区,退出 MATLAB 后,工作区变量不会保留。可以使用 save 命令保存数据以供将来使用
save myfile.mat
,会保存在当前目录下,要清除工作区中的所有变量,请使用 clear 命令。使用 load 将 MAT 文件中的数据还原到工作区:load myfile.mat
查看工作区的内容:who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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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符串(string)数组用双引号表示,字符(char)数组用单引号表示,字符串拼接使用
+
,字符拼接和数字数组一样 -
可以使用
strlength(A)
查看字符数组里面的每个元素长度 -
将任何字符输入括在单引号中:
disp('hello world'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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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组运算符:如果矩阵不用于线性代数运算,则成为二维数值数组。数组的算术运算按元素执行。这意味着,加法和减法运算对数组和矩阵都是相同的,但乘法运算不相同。MATLAB 的乘法数组运算表示法中包含点,也就是小数点
¶二维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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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创建二维线图,请使用 plot 函数。例如,绘制从 0 到 2π 的正弦函数值
x = 0:pi/100:2*pi; y = sin(x); plot(x,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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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标记轴并添加标题
xlabel('x') ylabel('sin(x)') title('Plot of the Sine Function'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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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向 plot 函数添加第三个输入参数,可以使用红色虚线绘制相同的变量
plot(x,y,'r--')
,‘r–’ 为线条设定。每个设定可包含表示线条颜色、样式和标记的字符。标记是在绘制的每个数据点上显示的符号,例如,+、o 或 。例如,'g:’ 请求绘制使用 * 标记的绿色点线。
请注意,为第一幅绘图定义的标题和标签不再被用于当前的图窗窗口中。默认情况下,每次调用绘图函数、重置坐标区及其他元素以准备新绘图时,MATLAB® 都会清空图窗。
要将绘图添加到现有图窗中,请使用 hold on。在使用 hold off 或关闭窗口之前,当前图窗窗口中会显示所有绘图:x = 0:pi/100:2*pi; y = sin(x); plot(x,y) hold on y2 = cos(x); plot(x,y2,':') legend('sin','cos') hold off